东安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招聘劳务派遣制书记员、协警公告
2021-04-28 17:13:02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东安县融媒体中心 | 编辑:张钰茜 | 作者:东安县人民法院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65076

根据工作需要,东安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书记员和协警,现将有关招聘事项说明如下:

一、招聘岗位

招聘劳务派遣制人员共5名。其中劳务派遣制书记员4名,劳务派遣制协警1名。

二、招聘条件

(一)劳务派遣制书记员招聘条件

1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
2、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遵守宪法和法律,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品行端正;

3、年龄在18周岁以上、40周岁以下;

4、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或以上学历,不限专业;

5、身体健康,具备拟任岗位所必需的身体条件;

6、能熟练操作计算机,有一定的速录基础;

7、同等条件下,有在法院检察院从事司法辅助工作经历者优先。

(二)劳务派遣制协警招聘条件

1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
2、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遵守宪法和法律,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品行端正;

3、年龄在18周岁以上、30周岁以下,限男性,身高168cm以上;

4、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或以上学历,不限专业;

5、身体健康,具备拟任岗位所必需的身体条件;

7、同等条件下,退役军人优先;

三、不得报考的情形

1、现役军人,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;

2、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、党籍的人员;

3、受到党政纪律处分的;

4、曾在其他单位被辞退或者开除的;

5、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,尚未作出结论的;

6、因违反有关考试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;

7、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;

8、本人父母、配偶、子女、兄弟姐妹在招聘法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、辩护人,或者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;

9、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。

四、招聘办法

按照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,由相关部门统一组织招聘,经资格审查、考试、体检、考察,择优聘用。

(一)报名

1.报名方式:报名人员下载《东安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、协警报名登记表》,填写相关内容后用A4纸打印。其中,学习及工作经历在时间段上须连贯完整。

2.将报名登记表连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、学历学位证书(无学位证书者提供毕业证)原件及复印件、近期两寸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4张交至东安县人民法院政治部515办公室。

3.报名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7日。

(二)资格审查和考试

1.报名截止后,将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。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中,择优确定参加专业能力测试人员。2021年5月9日前,通过电话方式通知进入专业能力测试人员(未接到通知者,即未通过资格审查,不再另行通知)。

2.专业能力测试: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(含听打、看打)。协警需通过体能测试。

3.根据测试成绩确定面试人选,组织面试。

(三)体检和考察

1.根据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。

2.组织人选进行体检,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。

3.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差额考察,主要包括政治素质、道德品质、工作能力和实绩、岗位匹配度、沟通协调、人际交往能力、廉洁自律等内容。

(四)确定招聘人选

根据岗位需要,综合考虑专业能力测试、面试和体检考察情况,择优确定招聘人选。

(五)签订劳动合同

聘用制书记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,首次与我院签订2年劳动合同,设置三个月的试用期。试用期满后,经考核合格的,聘为我院聘用制书记员;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,解除劳动合同。合同期满,经考核优秀的,可续签。

五、聘用人员待遇

拟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管理,与永州市博翔达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(含试用期3个月),合同周期2年。月总经费约2900元(含各类保险),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。

六、其他事项

1.在招聘过程中,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、弄虚作假的,一经发现证实,取消资格,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。

2.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用工单位的统一分配,对分配的岗位不满而又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。

3.考生应保证电子邮箱和通讯工具畅通,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。

附件:东安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招聘劳务派遣制书记员、协警报名登记表.doc

东安县人民法院

2021年4月28日

责编:张钰茜

来源:东安县融媒体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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