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退待遇起争议 诉前调解解纠纷
2021-05-31 17:43:09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东安县融媒体中心 | 编辑:田文 | 作者:沈燕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465871

新湖南客户端5月31日讯(通讯员 沈燕)近日,东安县人民法院诉源治理工作站调解了一批劳动争议纠纷,东安县某公司与内退员工共36人的劳动争议纠纷案全部调解结案,并已实际履行,员工代表翟某某等人为此向东安县人民法院送来“巧调处暖人心、人民很满意”的锦旗。

原告翟某某等36人系均东安县某公司的内退职工,2004年至2011年期间,东安县某公司拖欠了内退职工的部分待遇,内退职工为此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依法处理。

东安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收到原告翟某某等人的诉状后,考虑到原、被告之间的劳动关系,立即询问原告是否同意将该36案转入诉前调解程序,原告翟某某等人都同意该案进入诉前调解程序。调解人员立即通知被告东安县某公司的负责人到东安法院进行调解,东安县某公司也十分配合,派出公司副总作为特别授权委托诉讼代理人,与原告翟某某等人心平气和的坐下来进行诉前调解。经过调解员耐心细致的做工作,双方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,被告东安县某公司也立即履行了调解协议的内容,双方都比较满意,故在结案后向东安法院送来锦旗,以表感谢。

自教育整顿开展以来,东安县人民法院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的理念,为使纠纷化解的形式从单一诉讼向多元主体转变,形成各取所长、各尽其能的多元解纷局面,建立特邀调解员制度,邀请素质过硬、经验丰富的退休法官作为特邀调解员,力争将纠纷化解于诉前萌芽阶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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