县人民法院:进村入户化解执行难
2020-12-28 11:55:44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东安县融媒体中心 | 编辑:唐珏婵 | 作者:易恒戬  蒋君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2296

新湖南客户端12月28日讯(通讯员 易恒戬  蒋君)12月27日,县人民法院十余名执行干警,来到大盛镇黄家村,成功为申请人魏某执行到位案款6931元。

2019年11月16日,魏某与唐某因门前土地一事发生争吵并产生肢体冲突,导致魏某受伤,住院治疗。魏某出院后将唐某诉至法院,要求唐某赔偿医疗费等相关费用。2020年3月23日,法院判决唐某赔偿魏某医疗护理等各项费用共计8796.4元。判决生效后,唐某一直未履行赔偿责任。

2020年7月3日,魏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法院依法受理了执行申请,并从被执行人唐某银行账户中强制划扣1865元,剩余6931元因唐某名下无可执行财产,无法执行到位。12月下旬,执行法官收到线索,唐某家中养有多头土猪。经周密安排部署,12月27日,县人民法院十余名执行干警来到唐某家中,向唐某及其家人释明拒不还款的法律后果,在法院工作人员的调解劝说下,唐某之子表示愿意还款,当场将剩余执行款项6931元结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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