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安调解一起高额利息纠纷
2021-01-29 14:47:25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东安县融媒体中心 | 编辑:张钰茜 | 作者:邓忠宝 胡玉明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2361

新湖南客户端1月29日讯(通讯员 邓忠宝 胡玉明)利息虽诱人,借款有风险。胡某与李某因高额利息借款发生纠纷,导致本金难以收回。1月25日,这起纠纷在东安县新圩江司法所的倾力调解下得到解决。

新圩江镇柳山村的胡某与李某是多年的老邻居。2019年12月,李某想扩大自己的养猪场,无奈自己资金不足,在和胡某私下商量后,便以5分的月利息向胡某借款4万元,利息按月支付。2020年9月,因胡某的儿子要修建新房,胡某要收回自己的本金,李某却以各种理由不肯归还。胡某多次讨要无果后,在村干部的陪同下求助于新圩江司法所。

司法所调解员在了解基本情况后,通过村干部联系到李某。经了解,李某因猪场发生非洲猪瘟,自己投进去的资金血本无归,胡某的月利息又太高,本金加利息一时还不上。调解员又和胡某沟通,详细讲解关于民间借贷的法律常识,民间借贷约定的利率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,自2020年8月20日起,双方约定的利率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。即超过年利率15.4%的部分无效,就算支付了也可以请求法院判决返还。

通过对两位当事人以案释法,耐心劝解,最后胡某自愿返还两个月的利息给李某,李某分两次还清胡某的本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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